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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監理新措施 相關新制報你知


今(107)年7月1日起公路監理服務新增信用卡提供行動支付繳費服務及臨時通行證可線上申辦及核發等便民措施;全國各區監理所(站)均可接受民眾使用支付工具繳納監理相關規費。另汽車燃料使用費亦已自7月1日起開徵,提醒民眾於7月底前繳納。此外,自7月份起,營業大客車駕駛人經逕行舉發違規併應受記點處分者亦開始實施記點。


相關自7月1日起新增實施監理新措施說明如下:
一、為增加民眾於監理所(站)繳費便利性,公路總局與聯合信用卡中心合作於監理所(站)提供行動支付服務,民眾亦可使用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台灣Pay等支付工具繳納監理相關規費,至年底前均免付手續費。



二、107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繳費期限至7月31日止:
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已於6月底完成寄發;未收到的民眾可至四大超商多媒體機、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汽燃費電話語音服務系統或向監理機關查詢、補單及繳費。為鼓勵車主按時繳納,公路總局持續舉辦「107年繳納汽車燃料費暨申辦電子繳款單」抽獎活動,活動總計1,300多個抽獎名額,最高獎金為3萬元現金禮券,總金額達200多萬元。民眾可於各監理所站或便利超商臨櫃繳費、語音轉帳、網路繳費或約定扣款等管道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汽燃費繳費通知單上同時印有 QRcode,車主可於掃描讀取後,免出門也可在家輕鬆線上完成繳費。鼓勵民眾於7月10日前及早申請「汽燃費電子繳款單」或「委託轉帳代繳」,於月底前完成繳納。



三、臨時通行證線上申辦及核發:
為提供更臻符合實際申請人使用需求及簡化臨時通行證核發作業,現行各類臨時通行證除可於監理服務網上申請辦理外,自107年7月1日提供線上核發功能,審核通過者,將提供臨時通行證電子檔供申請者自行下載、列印,以減少申請人往返監理機關領取通行證之不便,另審核通過之臨時通行證上亦將提供QRcode防偽機制,以供執法機關(含警察、監理等)稽查運用。



四、營業大客車駕駛人違規逕行舉發併應記點案件實施記點:
為提升營業大客車駕駛人更注意行車安全,自本月1日起對於遭逕行舉發如超速、闖紅燈、危險駕駛等應併受違規記點處分之案件,開始實施執行記點,在6個月內累計滿6點者即依規定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藉以矯正駕駛人違規之駕駛行為。




最後修改日期:2018/07/18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