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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承辨業務:
公有路邊停車位申請移置借用
處理期限:
12日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65、6866
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停車位地點位置圖及現場照片。
(三)下列文件之一:
1、開業證明(醫院)。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第四點第一項第四至八款)。
3、建築物使用執照及建築平面圖(第四點第一項第九款)。
4、停車場許可文件(第四點第一項第十款)。
(四)符合第四點第三項規定須經由人行道者,檢附路權單位核發設置汽車斜坡道許可證明文件。



 最後修改日期: 2022/06/07 上午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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