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停三停車場用地多目標大樓BOT及OT案」公聽會
一、時間:110年1月26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
二、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東興健行市民活動中心(1樓)
(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二段76巷10號)
三、事由:「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停三停車場用地多目標大樓BOT及OT案」執行概況,並聽取專家學者、地方居民與民間團體之建議及意見。
四、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6條之1規定辦理。
五、參與人員:本案公共建設所在地居民、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
六、主要程序:
預計時間 內容
13:50-14:00 領取資料及簽到
14:00-14:05 主持人說明案由
14:05-14:20 主辦機關簡報規劃內容
14:20-15:00 專家學者、地方居民與民間團體表達意見
15:00-15:20 主辦機關回應說明
15:20 散會
七、規劃內容要旨
中壢停三停車場位於中壢火車站後站,距離中壢火車站步行約250公尺,中壢火車站為整合鐵路、機場捷運線及公車轉乘等大眾運輸機能之活動空間,係屬南桃園都會區重要之交通樞紐,交通便利、商業活動興盛,且周邊多為成熟住宅區,又地域鄰接平鎮區、八德區及楊梅區。周邊之商業型態多為沿街式選逛商店,除距離中壢火車站約1.5公里之遠東sogo中壢店外,無其他較具規模之集合式商場,故考量本案便利的交通區位與周邊環境發展特性,爰將本案透過BOT公有土地活化再利用,藉由停車場多目標使用,規劃為適合當地居民及利用雙鐵通勤旅客所需之複合式商城,強化停車場使用機能並活絡周遭商圈發展,滿足當地停車場需求及生活機能所需之公共設施空間,提升區域環境及生活品質。同時引進民間投資公共建設方式辦理,期能引進民間之資金、技術、經營能力、效率,提供優良之公共服務。
八、書面表示意見之期間
公聽會參與人員得以口頭或書面發表意見。口頭意見將由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彙錄整理,書面意見可於公聽會現場交予工作人員,或自公聽會召開公告日起至公聽會召開後5日止之期間內,將書面意見單寄送或傳真至本案執行單位。
九、其他事項
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十、主辦機關與執行單位:
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電話:(03) 3322101分機6866~6867
執行單位:台灣博特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0652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3之1號3樓
電話:(02)8773-7027,傳真:(02)8773-6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