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市桃園區虎頭山及孔廟2處公有停車場取消假日停車二小時內免費。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規定及「桃園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及第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停車場地點:
(一)虎頭山停車場:桃園區公園路129號前方(桃園區三聖段363、364、365、366、367、368、369、370、372、373、374、375、376、377、378、381、382、383、384、385、386、390、391、392、393、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404-1、405、405-2、406、406-1、407、408、409、410、410-1地號),計有小型車164席,大型車6席。
(二)孔廟停車場:桃園區公園路42號旁空地(桃園市桃園區三聖段433-1、557、558、559、560-1、561、562-1地號),計有小型車95席。
二、旨揭停車場自110年1月15日起取消假日停車二小時內免費,假日恢復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