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此次疫情影響本市路外停車場經營,為減輕本市公有停車場經營業者之負擔,將比照去(108)年3至5月各月營收衰退比例減收本市各公有路外停車場委外場權利金(含土地租金),其申辦方式詳述如下:
(一)減收期間:自109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共計三個月之權利金(含土地租金),後續再視疫情狀況研議是否延長減收期間。
(二)申請資格:本局所轄管與本局委託公所委外經營之公有停車場。
(三)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四)申請文件:提供申請主體之公有停車場109年3至5月與108年3至5月申報之401財物報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於每頁核以公司章及負責人用印。
(五)受理機關:停車場經營契約定約機關。
(六)依據109年3至5月各月營業額較去年同月營業額減少比例(如廠商無前一年度資料可供參考,可改以109年2月之營業額作為比較基準,以核算減收權利金之額度),各減收權利金比例如下:
1、營收較去年同月衰退30%(含)以下,減收該月權利金15%。
2、營收較去年同月衰退50%(含)以下,減收該月權利金30%。
3、營收較去年同月衰退超過50%,減收該月權利金50%。
總機:03-3322101#6866~6867
專線:03-3326521、3394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