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據交通部公共充電樁設置及區域充電需求評估計畫、環境部公有場域新增或擴充電動車公共能源補充設施示範計畫辦理。
公告事項:
一、因應桃園電動車數量快速增長落實低碳轉型與淨零排放政策,本局規劃提升停車場內充電樁設置比例,打造電動車友善環境。
二、補助對象:本市轄內公有路外停車場之管理機關、委外經營業者或依促參法投資之營運業者。
三、補助範圍:
(一)包含充電樁設備購置安裝、電力改善配電申請(含申請及工程施作等電力基礎建設)、軟硬體等相關設置工程費用。
(二)排除用地取得、拆遷補償、營運電費、維護管理、後台客服及設備遷移等相關費用。
(三)排除本局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所約定需裝設充電樁之基本數量。
四、補助金額:
(一)每槍申請補助費用上限為建置成本之 49%。
(二)充電功率(AC交流):7kW ,每槍費用上限為新臺幣 23,400元。
五、補助申請期間及期限:
(一)補助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設置並啟用。
(二)申請期限至113年10月18日截止。
六、餘未載明者詳附件「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委託經營停車場充電樁設置補助計畫」。
總機:03-3322101#6866~6867
專線:03-3326521、3394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