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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酒後不開車 桃園推廣安心使用酒後代駕


近年來,國人雖已漸漸建立酒後不開車的觀念,但仍有部分民眾抱持僥倖心態於酒後駕車,不僅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危害自身與用路人安全外,亦會負擔重大刑責。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市府團隊一直持續推動酒駕防制,除了規劃酒駕取締專案外,也媒合計程車業者推廣酒後代駕服務,民眾有使用需求可以撥打各車隊專線,或請店家協助叫車。

交通局表示目前桃園市境內共有4家計程車業者(臺灣大、大文山、新梅及亞洲等4家)可提供酒後代駕服務,總駕駛人數超過820人,同時也協調業者訂定酒後代駕參考費率,服務里程在5公里內收費不超過600元,10公里內收費不超過1000元,10公里以上每增加2公里,加收費用不超過100元,相關資訊在市府、交通局官網皆有公開,並於各大飲酒場所提供代駕服務資訊,截至今年5月止,桃園市酒後代駕服務案件累計已達11,653件。

過去民眾常會擔心將愛車交給代駕司機會有安全上的疑慮,但其實提供酒後代駕服務的司機皆須具有職業駕照,且須經警察查驗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所列之犯罪經歷,方可提供駕車服務,請民眾可以放心搭乘。大文山車隊駕駛高先生也表示,代駕工作能夠將酒客跟車輛安全的送達目的地,每完成一件就有機會減少一件酒駕事故發生,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

交通局長劉慶豐呼籲市民朋友,酒駕新法於今年3月31日已正式上路,修法加重處罰包括酒駕累犯紀錄由5年延長至10年,並加重罰鍰、吊銷駕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而且「同車乘客」罰鍰提高為6,000元至1萬5,000元等規定。為保障市民的安全,今年1~5月已取締酒駕3,006件,並積極進行酒後肇事案件溯源管理,針對飲酒地點、業者加強臨檢及宣導。交通局再次提醒市民朋友聚餐飲酒後有旅運需求,千萬不要自己駕車,可改搭計程車、大眾運輸、指定駕駛或使用酒後代駕服務,保護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也讓自己及家人安心,避免憾事發生。


相關檔案

落實酒後不開車桃園推廣安心使用酒後代駕新聞稿 .pdf



最後修改日期:2022/06/16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