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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清明節連續假期本市各區公有路邊(外)委外開單收費停車場收費方式


主旨:112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公有路邊(外)委外開單收費停車場收費方式。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112年4月3日(星期一)至4月5日(星期三),本市各區公有路邊(外)委外開單收費停車場方式採各路段之星期六費率進行收費。





相關檔案

112年清明連假收費方式公告.pdf



最後修改日期:2023/03/29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