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部分條文,除第92條第3項及第9項外,其餘條文,行政院定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
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部分條文,除第92條第3項及第9項外,其餘條文,行政院定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行政院令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
相關檔案
行政院令.pdf
最後修改日期:2022/11/23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