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摘要:
高齡者劉先生家中使用的是「新○瓦斯公司」的天然瓦斯,有一天,一家「新○管路工程有限公司」派員至劉先生家按電鈴推銷安裝瓦斯遮斷器,行銷過程中,一直強調他們是新○瓦斯公司派來的,致劉先生誤以為是新○瓦斯公司的工程人員,劉先生因而花費新臺幣1,900 元整裝設瓦斯遮斷器。經隔壁鄰居提醒並上網查詢後,劉先生才驚覺受騙,乃向當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
中心提出申訴。
二、處理過程與結果:
( 一) 過程:
消費者服務中心受理後,將案件移送主管機關經濟發展局協處,該府經濟發展局隨即函請新○管路工程有限公司妥善處理。
( 二) 結果:
新○管路工程有限公司同意還款並回復原狀,雙方和解。
三、參考資訊
( 一) 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第19條。
( 二) 民法第88條、第91條、第92條、第93條。
四、給高齡者的建議:
( 一) 遇到自稱瓦斯公司人員推銷瓦斯遮斷器時,宜先詢問推銷人員身分並同時向瓦斯公司進行確認,以避免被誤導而購買。
( 二) 天然瓦斯業者定期進行的安全檢查,多會事前通知,若有維修費用亦不會當場收取,而是將費用併入下期帳單。
( 三) 業者未經長輩邀約來家裡推銷瓦斯遮斷器( 或稱防爆器),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 條規定之訪問交易,長輩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 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