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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線:
一、捷運綠線已定名為桃園航空城捷運線,依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公共建設計畫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計畫作業手冊」規定,應提送可行性研究報告予中央審議通過後,始能辦理規劃報告書之核定程序。 二、本府依該規定,於98年4月檢送「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綠線可行性研究報告書」陳報交通部審核,其間經交通部四次書面審查與三次召開報院前審查會,本府均配合依據會議結論配合修訂;並經行政院於100年3月29日召開簡報會議,請本府依據「大眾捷運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程序先提送交通部工作小組初審,並配合補充財務計畫相關資料。 三、交通部於100年6月14日召開工作小組會議,嗣經100年7月6日召開審查會議,會議結論同意本案後續轉送行政院,交通部於100年7月15日正式核轉行政院審議。 四、行政院經建會於100年8月8日召開委員會,原則同意本案可行性研究,行政院並於8月26日核復依經建會審議結論辦理,本府刻正依據大眾捷運法,目前正辦理綜合規劃報告書與環境影響說明書之規劃,將積極爭取儘速核定興建計畫。 五、目前正進行優先路段(G04站至G32站)先期調查分析及基本設計作業,已於102年2月前將本計畫之環境影響說明書陳報中央審議,綜合規劃報告書預計3月底陳報中央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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