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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遊覽車安全把關,交通部責無旁貸,期盼業者及駕駛朋友一起努力


      針對近日遊覽車駕駛朋友走上街頭表達相關訴求情形,交通部強調,消費者安全維護是政府必須堅持的底線,遊覽車是國人外出旅遊、社區或公司交通接駁之重要交通工具,民眾都希望能租到或所乘坐的遊覽車都是安全的、駕駛也是經過良好訓練具有高度責任感,不會將乘客安全置於風險之中。為此,身為遊覽車主管機關的交通部對於遊覽車安全把關當然是責無旁貸,但必須說明的是,產業的扶植、駕駛員的照顧,交通部及公路總局也同樣重視,期盼產業與政府齊心合力,共同扭轉形象。

      在幾次重大事故發生之後,交通部要求公路總局從公司治理、車輛智慧化、駕駛人優化、資訊揭露等面向擬定改善方案。其中「要求每部遊覽車加裝GPS並予以管控」、「稽查時發現司機當日駕車時間超過10小時,當場禁止行駛」、「遊覽車駕駛重大違規專案調訓」等策進作為,或許讓業者感受到了不少壓力,但如靜心思考,唯有如此才能逐步從根本提昇遊覽車產業之品質,重拾國人信心,有利產業永續發展。

      本次陳抗過程中,交通部四次派代表欲與陳抗者溝通,惟未獲對方同意,交通部願意誠意溝通,請陳抗駕駛不可隨意干擾交通。至於遊覽車駕駛朋友所提出的相關訴求,已有部分項目進入執行階段,如駕駛朋友所提希望政府補助高齡車輛退場等意見,公路總局已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完成協商,針對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排氣標準屬第一、二期之遊覽車將納入該署「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補助範圍,每輛依噸位及排氣期別可補助20〜35萬,配合政府空污管制作為的推動,同步協助鼓勵高齡遊覽車汰舊換新(詳如附件)。交通部也歡迎駕駛朋友就其訴求表達具體想法,再由主管機關後續與產業界進一步研議其可行性。

      本次遊覽車駕駛朋友訴求提及公路總局5月間邀集客運及遊覽車公工會針對監警聯合路檢聯稽違規律定處置新規定,恐將影響其生計乙節,公路總局所屬監理同仁執行路檢聯稽作業時,如遇有駕駛人資格不符、車輛有使用安全疑慮如胎紋不足及每日駕駛時間超過10小時等,基於乘客安全考量,本應要求業者當場改善或替換司機或車輛接替行駛,且均屬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既有規定;為完整讓業者知悉及加強宣導,公路總局爰彙整相關規定於該次會議中向公路客運、遊覽車客運及遊覽車駕駛人工會說明,且與會公工會均有確保營業大客車行車安全需要之共識,以共同維護公路客運及遊覽車乘客之安全。

      公路總局的相關改善作為與管理措施,均有邀請遊覽車客運公、工會參與討論,如有溝通不足的地方,願意虛心檢討。交通部也再次呼籲,駕駛朋友持續以影響交通民行權益的方式進行陳抗,已模糊訴求焦點,期盼陳抗者儘速與主管機關對談,共同審視相關訴求是否存在合理可行空間,交通部未來也將秉持一貫立場,持續邀請業界參與討論,共創雙贏。




最後修改日期:2017/07/14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