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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桃林鐵路原功能為載運自臺中港卸貨分送至林口發電廠所需之燃煤,為國內少數純為載運原物料的鐵路貨運支線。本路線於八里臺北港完工啟用後,林口電廠燃煤將改由臺北港運補,桃林鐵路正值功能轉型的轉捩點。為了保留珍貴的軌道資源,並兼顧永續發展,桃園縣政府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合作推動桃林鐵路行駛客運列車計畫,於民國94年10月起提供民眾免費搭乘(至101年12月停駛為止),因臺鐵局運煤任務限制,平日僅以2節列車,上下午尖峰時刻往返4班次方式服務民眾,每日使用人次約500人次。但因應臺鐵桃園段高架捷運化工程展開,桃林鐵路貨運列車及客運列車都已於101年12月底停駛。
為能持續提供既有路廊客運需求,以及未來機場捷運通車營運後,提供由機場捷運至市區之公共運輸服務,提升公共運輸轉乘便利性,並擴展機場捷運線之服務範圍與運輸功能,規劃利用桃林鐵路停駛後既有路廊發展公車捷運系統。
本路廊主要利用桃林貨運鐵路路廊,發展成綠色運輸走廊,並銜接聯外主幹運具系統、便捷轉乘,構建地區接駁次系統路網,串連蘆竹、南崁、經國特區及桃園,大多利用既有桃林鐵路路廊(桃林鐵路路廊~南山路)作為布設之原則。本段路線全長約12.5公里,路線可串連捷運綠線、臺鐵捷運紅線桃園站、機場捷運線A10車站。
另考量地方民眾對於桃林鐵路之再生利用有不同的意見,本計畫亦同時研擬不同的利用方案,藉由舉辦說明會及拜訪地方民意代表之方式,配合桃園縣政府之政策,規劃推動桃林鐵路之後續利用方案。